专利官费新规全方位解读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今日,较多客户咨询专利官费减缓的问题,针对此问题,笔者整理了专利官费的最新规定,并进行全方位解读,以期能够更好地帮忙到客户。
财政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2018年4月12日发出“关于停征免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”。自2018年8月1日起,停征专利收费(国内部分)中的专利登记费、公告印刷费、著录事项变更费(专利代理机构、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),PCT(《专利合作条约》)专利申请收费(国际阶段部分)中的传送费;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,延长至10年内;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,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(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),主动申请撤回的,允许退还50%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。
政策解读
(一)不再缴纳的费用
1. 专利登记费:发明专利200元,实用新型专利150元,外观设计专利150元。
2. 公告印刷费:¥50元
3. 著录事项变更费(专利代理机构、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,其他类型的变更费还需缴纳):¥50元
4. PCT(《专利合作条约》)专利申请收费(国际阶段部分)中的传送费:¥ 500元
5. 年费减缴期限延长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,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,延长至10年内 。
6. 符合条件的,退还50%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:享受费减减缓政策缴纳的可退回187.5元(85%减免)或者375元(70%减免);未享受费减减缓政策可退回1250元。
(二)关于年费进一步减缴的优惠
首先将各类型专利的正常年费列举如下:
1.发明专利年费:
1-3年 为 900 元/年;
4-6年 为 1200 元/年;
7-9 年为 2000 元/年,
10-12 年为 4000 元/年;
13-15年 6000 元/年;
16-20 年 8000 元/年。
2.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年费:
1-3年 为 600 元/年;
4-5年为 900 元/年;
6-8年 为 1200 元/年;
9-10 年为 2000 元/年。
在符合专利费减缓规定的,可以享受85%的减缴(只需缴纳剩余部分)或者70%(只需缴纳剩余部分)的减缴政策。
解读:在执行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10年内的优惠政策之后,继续降低了发明专利的持有成本,也使得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专利权有效期(十年)内一直可以享受年费减免。
(三)专利收费减免条件降低
根据2019年5月公布的财税45号《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》显示,自2019年7月1日,对专利费用减缴条件进行了调整,可以申请减缴专利收费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条件如下:
1其中个人申请:由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(年4.2万元),调整为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5000元(年6万元)。
2其中单位申请:由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0万元,调整为上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。
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。
(四)后附费减后三类专利的官费价格表,供参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