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审二审再审的区别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,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。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,是国家的统治工具。
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权的立法机关行使国家立法权,依照法定程序制定、修改并颁布,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总称。法律是法典和律法的统称,分别规定公民在社会生活中可进行的事务和不可进行的事务。
一审:第一审诉讼程序的继续和发展,第一审诉讼程序中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,与第二审程序同属于诉讼案件的审判程序。
通俗的讲:在一审判决后,无论法院判决是对是错,只要你有不服,就可以上诉,也就是开始二审,这个时候一审判决是没有生效的。
二审:二审程序是因为当事人不服一审未生效的裁判,向上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开始,程序发生是基于当事人行使上诉权。
通俗的讲:二审判决直接就是生效判决,无论你服或不服。
再审:而再审程序启动主体呈多元化。再审程序的启动基础是司法机关的法律监督权,当法院和检察院认为已生效的判决、裁定确有错误时,它们可以自行启动再审程序,也只有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才能依审判监督程序启动再审。
关于再审:通俗的讲,在判决生效之后,你还是不服,可以直接去找法院或者检察院申请再审,这个时候,只有再审机关确实认为原生效判决有错误,才可以启动再审程序,用审判监督程序纠正原审判决的错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