综合评分法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和低价中标法怎么评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国内招标大致分四个体系:政府采购、中央投资、工程招标、机电产品国际招标。每个体系对评标办法的解释和使用各有不同。
评标方法
(1)政府采购招标:最低评标价法、综合评分法、性价比法;(2)中央投资项目招标: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、综合评估法;(3)工程招标:综合评估法、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;(4)机电产品国际招标:最低评标价法、综合评价法(即打分法)。
综合评分法(1)政府采购招标:货物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30%,不得高于60%;服务项目的价格分值不得低于10%,不得高于30%;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,计算公式:投标报价得分=(评标基准价/投标报价)×价格权值×100;(2)中央投资项目招标:称为综合评估法;折算为货币的方法、打分的方法或者其他方法;(3)机电产品国际招标:称为综合评价法;经商务部批准方可使用综合评价法。
最低评标价法(1)政府采购招标:最低评标价法,是指在全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,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供应商;最低评标价法适用于标准定制商品及通用服务项目;(2)机电产品国际招标:最低评标价法,是指在商务、技术条款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时,评标价格最低者为推荐中标人,按规定的量化方法,计算得出的价格为最终评标价。
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:(1)中央投资:以投标报价以及商务部分作必要的价格调整,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;(2)工程: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人中,评审出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人,但投标价格低于其企业成本的除外